尊敬的阳光信友会、方明、李芳等45人
  感谢您对内蒙古希望工程的支持,您所捐赠的善款 77638.76 元将全部用于希望工程公益事业。
  特颁此证,以兹纪念。
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
2019年08月14日